关于组织学校教职工参加2022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司通〔2017〕155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普法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和考试。
二、考试人员
本次考试对象为全校正式在职职工、同工同酬职工和全职聘用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年度学习和考试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开展。学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进行学习和考试。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若提示“不存在此用户,请检查用户名输入是否正确”,请及时联系考务工作人员。
已参加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
备注: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法答题”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
使用苹果手机的学习考试人员,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可直接打印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五、网络学习电脑配置、手机要求及网络环境条件
操作系统:Windows 7以上系统;
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v11或以上版本;
推荐屏幕分辨率:1980×1080;
推荐使用手机客户端进行学习和答题:安卓7.0以上智能手机。
六、考试工作要求
(一)根据文件精神,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落实,务必做到联系通知到位,确保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全部按时参加完成考试,包括在外挂职、出差、在国外留学访问等人员。
(二)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协调本次考试工作,各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考试相关工作。
党委宣传部考务工作联系人和电话: 杜兴发、朱名梁 0773-3698558
七、考试咨询与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 9: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