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我校荣获2016—2017年度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我校被授予“2016—2017 年度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学校派驻灌阳县黄关镇顺溪村第一书记李永伟同志被授予自治区“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称号,学校派驻灌阳县新街镇永富村第一书记苑守瑞同志被授予自治区“优秀工作队员”称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表扬2016—2017年度全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学校派驻灌阳县新街镇三树村第一书记刘术刚同志被授予桂林市“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称号,学校派驻灌阳县黄关镇东阳村第一书记石习杰同志被授予桂林市“优秀工作队员”称号。同时,我校在桂林市2017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和选派单位捆绑考评中,考评结果被评为“一等”。
一直以来,我校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扶贫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15年秋季学期,学校积极选派8位有担当精神、乐于奉献的年轻干部到灌阳县和阳朔县等地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长、队员,并努力为队员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坚实后盾。学校党委行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凝聚全校师生力量,充分依托自身教育资源和学科优势,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和结对帮扶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选派的扶贫工作队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作为、甘于奉献,依靠后盾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校内各二级单位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在科技服务、人员培训、物资捐赠、农产品购买等方面服务脱贫攻坚;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购买贫困村农产品、大病捐助等形式贡献力量、奉献爱心;青年大学生们依托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服务社会。我校扶贫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和好评,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学校今年3月份继续选派了8名同志担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队长、队员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目前队员们已进驻派驻地开展工作。
我校被授予“2016—2017 年度全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
李永伟同志荣誉证书
苑守瑞同志荣誉证书